張柏芝質疑有人冒簽合約 控辯筆迹專家各執一詞
【明報專訊】張柏芝遭前經理人余毓興控告違約,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雙方早前爭議二人在2011年簽訂一份《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真偽,張柏芝一方認為有人在合約中偽造她的簽名,並傳召筆迹專家梁時中作供,稱張柏芝的簽名是流暢一筆而成,受爭議的簽名有抬筆的動作及多了額外筆畫,可見該簽名並非張本人所寫;余毓興一方傳召由美國來的筆迹專家John Paul Osborn,反駁梁的觀點。
原告為余毓興和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後者是英屬處女群島(BVI)公司;被告張柏芝。兩名筆迹專家分別為本案寫下專家報告,張柏芝一方聘請的專家梁時中在報告分析稱,張柏芝簽名的結構簡單,類似英文草書「f」字,偽造難度不大;其簽名的獨特之處是下方筆畫有一轉折處(kink),惟受爭議的簽名在該處邊緣有凸出部分,梁的觀察是簽署人在轉折處抬筆,分開兩次筆畫寫成,故認為受爭議的簽名並非張柏芝所寫。
明年1月13日結案陳辭
余毓興聘請的美國筆迹專家John Paul Osborn的報告稱,受爭議的簽名與張柏芝已知的簽名看來高度一致,受爭議的簽名書寫流暢自然,沒有臨摹時「drawn」(描畫)痕迹;在轉折處因改變筆畫方向才出現停頓,並無抬筆,故受爭議的簽名很有可能是張柏芝所寫。
兩名筆迹專家先後被傳召上庭作供,Osborn稱不同意梁的看法,重申筆畫條紋清晰可見,有停筆及改變方向;梁時中供稱,他利用放大鏡加以觀察下,發現轉折處旁邊出現圓形凸出部分,顯示由簽署人抬筆及重新下筆而形成,他不同意自己在證據不足做出鑑定。辯方案情完結後,法官歐陽浩榮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HCA 1227/20】
記者:楊志權
相關字詞﹕筆跡專家 余毓興 張柏芝

Comments are closed, but trackbacks and pingbacks are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