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 web page counters

香港法院對支持民主的活動人士判刑

香港法院對支持民主的活動人士判刑
2

台北 — 

香港高等法院在星期二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 45 名民主派活動人士最高 10 年監禁,標誌著北京根據一項全面法律實施的香港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國家安全案件的結束。

被告因參加目的在於挑選反對派候選人參加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非官方初選而被指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當局表示,活動人士計劃通過贏得立法會多數席位並以此阻止政府預算來癱瘓香港政府並迫使香港特首辭職。

4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四年零兩個月到十年等有期徒刑。被政府視為初選策劃者的法律學者戴耀廷被判刑期最長。

除戴耀廷外,其他參與此案的知名活動人士也被判處長期徒刑。記者出身的活動人士何桂藍被判處七年監禁,著名香港民主派活動人士黃之鋒被判處四年八個月監禁。

分析人士表示,在星期二的判決反映出自2020年實施國家安全法以來香港的基本權利和自由迅速消失。

人權觀察組織亞洲區副主任王松蓮(Maya Wang)說,“今天對數十名著名民主活動人士的嚴厲判決反映了自從中國政府對香港實施嚴厲的國家安全法以來,香港的公民自由和司法獨立在過去四年中急劇下降的速度”。

部分香港的前民主派政界人士表示,此案在周二宣判之前香港已經失去了實質政治討論和公眾參與的空間。

前民主派區議員陳嘉琳 (Debby Chan) 通過電話對美國之音表示:“自 2021 年這47人被捕以來,香港不再發生抗議活動,也不再就任何事情進行公開討論。”

專家表示,此案將進一步限制香港的公民社會,因為它表明香港不再有有意義的政治參與的空間。

東京大學客座研究員潘家偉(Patrick Poon)在電話采訪當中對美國之音 表示:“這一結果將為未來在香港組織政治活動的嘗試奠定先例,也表明當局可以同時逮捕和審判大量參與者。”

更加中國化的司法體系

外國政府批評這項審判具有政治動機,並敦促香港當局釋放這些活動人士,因為他們因參與和平政治活動而受到懲罰。

然而,中國和香港當局一再將國家安全法描述為2019年大規模民主抗議活動後恢復秩序的手段。

潘家偉表示,該案的幾名被告多次被拒絕保釋,並在案件最終開始法庭審理之前經歷了多年的審前拘留,此舉表明香港當局正在採用中國常用的司法做法。

他對美國之音表示:“審前羈押時間過長和拒絕保釋申請都是中國司法系統的常見做法,所以我認為這個案件表明,香港在這方面正變得與中國越來越相似。”

根據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收集的數據,自該法於 2020 年 7 月實施以來,已有 173 人因國家安全相關指控被捕,94 人被指控犯有國家安全相關罪行。 .

據報道,一些被告患有慢性健康問題,其他被告則被禁止探望生病的親屬。

詹姆斯敦基金會中國研究副研究員,在2020 年有份參與立法會初選的參與者張崑陽 (Sunny Cheung) 透過電話對美國之音說,“一名被告多次試圖申請假釋探望生病的父母,但懲教署拒絕了他的申請。最終他的父母雙雙去世.”

儘管過去幾年困難重重,前民主派區議員陳嘉琳表示,週二的判決標誌著一個階段的結束。

她對美國之音說:“這些判決意味著我們現在有了一個值得期待的日期,我們終於知道所有這些苦難何時結束。”

東京大學客座研究員潘家偉表示,由於香港已將一些中國做法納入其司法體系,因此重要的是要看香港當局未來是否會剝奪在押者或其家人的基本權利。

潘家偉說,“我不想看到的一件事是當局阻止親屬探望被告,但由於香港的司法制度已經與中國的制度製度非常相似,很難說這種情況是否會發生在香港。”

多年後,當家人和朋友等待活動人士獲釋時,陳嘉琳表示,她將努力在親民主組織已不復存在的香港社會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她對美國之音說,“親民主派的活動人士仍然在香港,但並無組織來聚集這批人。”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