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被控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民主派被選47人案,45名罪成被告星期二被判監禁4年兩個月至10年不等,首被告戴耀廷、區諾軒等4名初選組織者被裁定為”首要份子”的級別,因為認罪扣減刑期後,戴耀廷被判監禁10年,是各被告中刑期最重。而有份發起”墨落無悔”聲明的鄒家成,以及被法官稱為”最激進參選人”的何桂藍,分別被判監7年9個月及7年,他們的刑期僅次於戴耀廷。案中被判監6年9個月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妻子陳寶瑩表示,”這個係冤獄一日都不應該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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