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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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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把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邵嵐7人,列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施行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等。郭榮鏗及任建峰亦適用於「執業資格暫時吊銷」,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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