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生育率低迷,政府於前年《施政報告》提出設立輔助生育服務稅項扣除,合資格納稅人每年度最多可扣10萬元稅項。立法會相關草案委員會今日(7日)首次開會討論修例條文,副醫衛局長李夏茵於會上稱,輔助生育扣稅措施目的為不育夫婦減輕經濟負擔,加上現時本港出生嬰兒中,使用輔助生育誕生只佔5.6%,認為措施對鼓勵生育影響不大。
《2024年税務(修訂)(關於輔助生育服務開支的税項扣除)條例草案》提出,2024/25課稅年度起在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設立輔助生育稅項扣除,因醫學理由而須接受輔助生育的納稅人,每年度最高可扣10萬元稅項,涵蓋醫學定義為不育、因接受化療等治療而可能導致喪失生育能力者,並在持牌中心接受有關服務。政府提交文件顯示,粗略估計政府每年稅收減少5100萬元,約6600名納稅人受惠。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數據顯示,本港於2023年有6505名婦女使用輔助生育服務,其中49.2%屬36至40歲組別,整體涉8494個周期服務。李夏茵於會上稱,市民對生育考慮不止10萬元扣稅額,而是孩子教育、照顧和成長等因素,相信措施對提高生育率影響不大;又稱目前只有少數婦女於45歲或以後使用有關服務,相信措施對鼓勵婦女盡早求醫幫助有限。
會上多名議員關注扣稅資格定義,李夏茵回應稱婦女成功懷孕與否不影響扣稅資格,受惠納稅人亦不限港人;又稱雖然本港目前未有持牌機構獲准提供代母安排,惟將來如有機構獲准,代母安排將適用於扣稅。對於有議員關注本港輔助生育服務供不應求,她說目前全港只有11名醫生持有相關專業資格,承載力不足,有需要積極培訓,不排除考慮大灣區協作。
醫衛界林哲玄和選委界譚岳衡關注如何防止濫用,李夏茵稱扣稅表格須由持牌機構的註冊醫生填寫,按其臨牀判斷決定病人是否符合不育等條件,相信相關發牌機制可防止濫用。林哲玄亦建議將自願醫保計劃涵蓋輔助生育服務,李稱會在檢討計劃時考慮擴展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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