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今(10日)引述消息,一名來自內地的香港教育大學本科生,去年涉嫌逾期逗留被入境處扣留,疑學生簽證逾期仍在學。入境處表示,對事件高度關注,已就相關報導聯絡教大,會視乎情况作出跟進。處方強調,院校和學生均有責任確保學生在校修讀時,其學生身份及逗留期限仍有效。
教大今回覆表示,去年9月就一名非本地生停學通報入境處,其後於10月獲處方通知該名學生逾期逗留。校方稱,得知該逾期逗留個案後,教務處即時主動翻查非本地生簽證紀錄,發現934人尚未提交相關紀錄。教務處近日已要求他們立即提交資料供查核,若下周五(17日)或之前未提交,會立即廢除學生證及進入宿舍等權限。
教大又表示,對事件表示高度重視,宣布成立由副校長(行政)領導的專責小組,檢視及優化提醒非本地生提交學生簽證等文件的機制。
本報去年底向教大查詢,並問到會否檢查非本地生簽證期限、如何確保他們合法留港等,教大今年初獲回覆稱,不會對個別事件作任何評論,指校方鼓勵學生主動了解港府對學生簽證或進入許可的規定及要求,並須確保簽證或入境許可的有效性,而非本地生必須確保在教大修讀期間,獲政府批准來港就讀及學生身分不變。
入境處今表示,去年10月所發現一宗獲發來港就讀簽證者逾期逗留個案,由於案件仍在調查,處方不便評論個別個案細節。
處方又稱指,一般在簽發學生簽證或進入許可,會按該非本生所修讀課程年期,批出相應逗留期限,故一般情况下,該逗留期限應足以讓學生完成整個課程。處方引述《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對其施加的有效逗留條件即屬違法,最高刑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而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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