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競爭事務委員會持法庭手令搜查一所清潔服務公司,其間該公司女職員涉從電腦刪除調查相關檔案及資料,因而被控一項「銷毀及處置文件」罪,為首宗涉及不遵從競委會調查權力的刑事案件。案件今(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案發時的競委會調查組主管彭慧深供稱,曾向被告展示涉案搜查令逾一至兩分鐘。辯方質疑,彭無向被告解釋搜查令內容;彭強調有向被告指出搜查令針對涉案公司,同時承認「應該冇」講及其他內容。
被告雷妙貞(53歲,報稱文員)否認「銷毀及處置文件」罪。控方證人彭慧深供稱,2019年9月18日,競委會取得搜查令,調查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至同月23日上午約9時半,她和隊員前往該公司辦公室調查。彭憶述,當時他們向負責應門、一位「貌似清潔姐姐」的女士表明身分及希望找公司負責人鄭業釗,惟該女士稱鄭不在場,之後競委會人員被帶引領到公司會議室,跟當時擔任公司人力資源部主管的被告見面。
就著見面過程,彭慧深說有向被告展示法庭搜查令,但被告無法提供公司組織架構圖等,令她無法信納被告是公司的負責人,遂要求跟公司「真正嘅負責人」見面解釋搜查令內容。彭又提及,當時她「靈機一觸」,想起早前負責應門、「貌似清潔姐姐」的女士,並向被告問及該人身分,被告回應說該人為陳明珠。
彭稱,根據競委會調查,陳明珠是涉案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董事,於是要求跟對方見面,至上午約10時,她在會議室跟陳見面,向對方解釋搜查令內容,並提及涉案清潔公司懷疑出現「圍標」情況,競委會需要撿取相關文件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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