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新一年,部分地區有人違法燃放煙花。
有西環居民在社交媒體分享指發現有人在西環海傍燃放煙花,居民稱在西寧閣窗戶往下拍攝,見到堅尼地城海傍近招商局碼頭,有煙花射上半空並發出巨響。
根據《危險品(管制)規例》第72條《為在陸上進行爆竹煙花表演而燃放爆竹煙花製品》列明,除非獲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藉憲報刊登公告,任何人不得為在陸上進行產生煙火效果的爆竹煙花表演;《危險品條例》第6條亦列明,除根據並按照該條例批給的牌照外,任何人不得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任何危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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