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兩名青年不滿另一男生打麻將贏錢後表現「得戚」,分別以鐵通襲擊男生致他左眼失明,和用刀架於在場其他人的頸,又搶走男生1.2萬元。二人早前承認搶劫罪和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傷人兩罪,今日(10日)於高院面對判刑。法官陳慶偉直斥首被告用鐵通傷人可以致命,所幸事主年輕及能夠康復,惟餘生左眼失明。經考慮案情及其認罪,判首被告入獄6年;次被告續還押至3月3日等候判刑,其間索取教導所報告。
兩名被告依次為趙俙迪(現年19歲,下同)及溫知新(17歲)。庭上透露,趙俙迪2023年12月26日還押期間在獄中受傷。翻查報道,2023年12月曾發生一宗懲教人員與數名囚犯涉嫌在壁屋懲教所襲擊一名男性在囚者,該案事主與趙同名。
陳官於判刑指,趙對事件有悔意,惟他用鐵通傷人可以致命,有可能面對謀殺罪名,幸好事主因年輕及能夠康復,才避免有這情況。陳官又指,趙並非單純為了教訓事主才犯案,而是故意帶鐵通回現場,在3分鐘內向事主持續施襲,令事主有骨折及臉部裂傷,其左眼更失明,餘生伴隨殘疾及不便,搶劫罪則涉及持刀威嚇。趙因認罪可獲減刑,在整體量刑下就兩罪被判入獄6年。溫續還押以待索取教導所報告。
案情顯示,2023年4月18日凌晨,17歲事主獲邀到位於大角嘴福昌工廠大廈一間「派對房間」內打麻將。事主在麻將局贏了500元,又在隨後卡牌遊戲贏錢,要求趙付錢,趙向他人借了200元。聚會結束後趙等人離開,事主與另外二人在單位睡着,其間事主因劇痛而醒來,看見趙用鐵通打他。事主恢復意識時,發現錢包內1.2萬元不翼而飛,溫手持短刀指向事主頸部,稱受人指示。二人避走長洲後被捕,趙在警誡下稱不滿事主贏錢後表現風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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