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銀行(亞洲)交易銀行銷售部時任主管兼董事總經理黎敬倫,涉於2023年3至6月時三度非禮及兩度襲擊韓裔女下屬,因而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及2項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屈麗雯今(18日)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獲批訟費。屈官稱,事主的證供可信度不足,法庭不能依賴其證供來了解事實的全部以及將被告定罪。
被告黎敬倫(54歲,報稱公司經理),分別被控於2023年3月16日、4月6日及6月1日,在中環中國建設銀行大廈與友邦金融中心之間的天橋、近昃臣道的行人隧道以及置地廣場的扶手電梯上猥褻侵犯女子X。他另被控於2023年3月中旬至4月24日,在中國建設銀行大廈交易服務部2次襲擊女子X。
屈官稱,事主女子X分別對公司人事部及平機會提及疑於2023年6月1日在置地廣場發生的非禮事件時,關於閉路電視片段的說法有2個版本。X對平機會說,未能取得拍攝到該次事件的閉路電視片段,但對公司人事部說,她已取得有關片段。
屈官指,X對於疑似非禮事件的反應不尋常,例如她曾表示,幸好事發時沒其他人在旁。另X在講述有關被勸退離職的事件時,證供有矛盾,包括她所指公幹旅程被取消的原因疑與事實不符。
辯方盤問X時,X同意曾與港人朋友Shirley Chan討論警方發送給證人的問題。屈官今稱,相信兩人此舉的唯一目的是令她們的口供一致,因此依賴Shirley Chan的證供是不穩妥的做法。
屈官表示,X承認曾在審訊前刪除一些可能與案有關的訊息,但未能提供解釋,疑似隱瞞事實,法庭因而需謹慎地處理,終判被告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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