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衞局今晚發稿批評《星島日報》今日引述個別人士有關另類吸煙產品和水煙的言論,指控煙政策會破壞遊客觀感,發言人稱對有關報道內容失實和誤導公眾表示遺憾,強調局方提出10項短期控煙措施已充分考慮旅遊業情况,措施不會影響旅客訪港意欲。
發言人指出,香港2022年4月起已禁止進口另類煙,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煙亦屬違法,惟仍准許管有自用,故旅客早於3年前已不可攜帶另類煙來港或在抵港後購買另類煙。自禁令實施3年來,本港旅遊業沒受影響,去年訪港旅客人數更已回復至疫情前水平,而經陸路邊境管制站的旅客人數更超越疫前水平。泰國和新加坡亦已禁止另類煙,並不見旅客數字受影響。
發言人表示,聲稱特區政府計劃進一步禁止管有另類煙物質會影響旅客訪港意欲,完全漠視另類煙已於3年前禁止入口及售賣的事實,亦刻意遺漏訪港旅客現時已不可攜帶另類煙來港或在抵港後購買另類煙的說明,誤導公眾和旅客。
發言人又指,另類煙絕非如報道所指的「減害」產品,另類煙已被證實會釋放多種可致癌、損害神經系統和呼吸系統的有毒物質,而世衞亦已明確指出沒有證據表明另類煙有助戒煙;近期電子煙機更被用作吸毒工具,混入藥物例如精神藥物依托咪酯的電子煙油(俗稱「太空油毒品」)可被置入電子煙機加熱成氣霧吸食,青年人可能不自覺誤吸含「毒煙彈」電子煙而染上毒癮。為防止另類煙這類有害產品繼續在本地流通,並從根本處理「毒煙彈」問題,醫衞局建議禁止管有相關產品。
加味煙方面,政府提出立法禁止售賣加入味道的傳統吸煙產品,目的是抗衡煙草商以加味劑掩飾吸煙產品危害,以誘惑人吸煙的意圖。發言人指政府建議是禁止售賣加味傳統吸煙產品,並非禁止吸食,入境人士包括旅客仍舊可繼續免稅攜帶19枝煙枝入境,或按照現行制度對超過此數量的煙枝作出申報及繳稅,不論是否加味,故有關建議不會對訪港旅客造成影響。另為防止水煙成為煙草商另一引誘市民特別是女性和年輕人染上煙癮的手段,政府提出禁止於傳統吸煙產品中加入味道的建議亦適用於水煙。
發言人表示,《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禁止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包括酒吧的室內區域吸煙,香港現時只有約一成酒吧有戶外地方可供人合法吸食水煙,而報道引述香港持牌酒吧會所聯會創會會長梁立仁指有三成酒吧提供水煙,即顯示不少酒吧於禁止吸煙的地方提供水煙,形同「集體燒炭」,等同涉嫌教唆違例吸煙,或違反煙草售賣限制。政府警告酒吧負責人和場所管理人切勿協助任何人觸犯禁煙規定,或在法定禁煙區內向顧客提供煙草或水煙器具以作吸用。衞生署會針對有關違法行為和非法吸食水煙活動嚴厲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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