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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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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8.31灣仔衝突案的「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早前經重審後被裁定暴動罪成。陳虹秀與同案3名早已認罪的被告還押至今日(9日)於區院被判刑。暫委法官鍾明新指出,涉案暴動非常嚴重,惟考慮各人由原本被判無罪,重審後被定罪及須要監禁,加上在漫長司法程序中飽受壓力,遂給予10個月刑期扣減。法庭判處陳虹秀入獄3年9個月,另外3人被判入獄2年5個月。
4名被告分別為陳虹秀(案發43歲,下同)、賴姵岐(22歲)、鍾嘉能(26歲)及龔梓舜(22歲)。陳虹秀曾在原審時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獲撤銷控罪,另外3人則在原審時被裁定無罪。律政司於前年上訴得直,上訴庭撤銷原審時的裁決,下令案件發還重審。除了陳虹秀維持不認罪,另外3人在重審時選擇認罪。
暫委法官鍾明新早前裁定,陳虹秀於案發時以社工身份為示威者撐腰,用咪及擴音器叫喊對警方失實的指控,包括稱警方不應「大追捕大追殺」等,拖延警方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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