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Share 《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策劃3次爆炸,今(11日)在高院第86天審訊。首被告何卓為續作供,他指將軍澳炸彈計劃擬執行的前一晚,他獲告知將軍澳「可能會有啲事發生」,對方「勸我避一避」,因此他打算外宿酒店,短期內不返回原本租用的單位。法官陳仲衡關注,將軍澳事件與何留宿單位與否有何關係?何稱他當時已懷疑出入單位的人「可能涉及爆炸品案」。 29 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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