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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天氣下用吊船個案五年零檢控 吊船專業聯會:個案多屬「維修盤」為趕工所致 (14:11) – 20250421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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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今日報道勞工處就惡劣天氣下使用吊船過去五年均無檢控,有三宗個案僅發警告。香港吊船專業聯會副會長盧成通今日(21)向本報表示,上月天水圍的個案「行內覺得無理由仲做緊嘢」,因天文台一早已發出警告,就其他個案如因「收不切」吊船導致,便要視乎吊船何時收到相關資料。

他又提到,惡劣天氣下出現的吊船意外大多屬於「臨時吊船」,意外亦多現於需趕工的「維修盤」。

盧成通解釋指,臨時吊船就是因應施工環境,設一艘吊船「是做幾天的工作,然後換位置就去別的地方」,不似「永久吊船」在外牆每隔約20米會有「固定插槽」(restraint socket),而通常用了「固定插槽」便可令吊船穩定上落,「避免隻船打韆鞦」,而聯會現有約20多間會員公司加入,已佔使用臨時吊船的大部份公司。

聯會有向會員提供「惡劣天氣下臨時吊船工作指引」,當中規定如風力引致工作條件惡劣,便應停止工作直至風力轉弱,特別指明當持續風速達到40公里/小時,即相當於5級風或接近三號風球的強度時,應立即停用吊船;附近一帶正有雷暴、下雨,又或掛起強風信號,也不該用吊船。

盧說若天文台發出強陣風提示,呼籲市民盡快到安全地方躲避,吊船亦應停工,每個地盤也應有相關指引。盧成通又稱「新的樓(盤)全部都是用吊船」,「任何一個房署的地盤都會見到臨時吊船」,舉例公屋屋邨的維修便多用吊船,很少搭棚,其他建築地盤如要安裝幕牆亦會使用,但清潔工作則見多用「永久吊船」,「永久吊船」因用完後要停泊及繫固,故出事機會較低。

惡劣天氣下的意外多在「維修盤」出現,或因判頭用吊船做的工作屬「分秒必爭」,「吃飯時間都不想,外牆做完事才收工,或者個風未到,我做完才收工」,又認為他們並非不熟悉相關規定,只是「他要駁埋個轉先收工」。

盧成通亦提及,天文台有提供一個專用應用程式向工人提供天氣資訊,故認為地盤工人或公司有安裝的應會知道天氣資訊,而一般吊船上升下降的速度,大概是一分鐘約7至9米,假設吊船在100米的高度下降,約10分鐘或20分鐘已可降到安全地方,問題在吊船工人是否收到訊息,舉例他無手機、對講機,根本收不到訊息的話,「就一定有問題」,亦是相關地盤要改善的地方。

針對勞工處未有備存獲發證明吊船處於「安全操作狀態」的證明書數目,以及書面要求提交紀錄的數目,他認為相關記錄都會在地盤可以找到,故若勞工處需要備存紀錄,或只需修改規定說要備存資料,並向地盤索取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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