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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消防員涉強姦女子 首被告辯稱事主當時清醒並同意接吻 (16:50) – 20250515 – 港聞

兩消防員涉強姦女子 首被告辯稱事主當時清醒並同意接吻 (16:50) – 20250515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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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消防員涉嫌強姦26歲女子案,今日(15日)在高院續審。控方傳畢證人後,首被告選擇自辯,供稱當晚3人在酒店房內暢飲後,他甫出廁所便目睹次被告與事主在性交。他庭上形容當時「畫面好震撼,我第一次見,內心好刺激,同時有興奮感」,惟也稱自己無和X性交,他認為自己須先徵得事主同意才加入,並指「從佢(事主)眼神,我知佢係清醒」。

首被告李浩田(約31歲)自辯稱,2019年他在觀塘消防局工作期間認識次被告陳卓軒(約29歲),二人因為有共同興趣而熟絡。2021年8月,李在Ig上開始與X有交流。李形容X為人熱情及健談,後來李相約陳、X及其他朋友一起到酒吧消遣,玩耍期間X與2人有肢體接觸。

同月20日,李交更離開消防局後,相約X及陳到旺角帝京酒店內喝酒。李補充,他之所以預訂酒店房是因為當時正值「限聚令」,酒吧會提早關門,由於李有相約其他友人出席涉案酒局,為了遷就其他友人需要較晚才能赴會,故才選擇在酒店房內辦酒局。

李憶述,3人在房間內玩喝酒遊戲後開始休息,當陳入廁所後,X將大腿搭在李腿上,令李大感意外。李開始拖X的手,又摸X的大腿,李問X可否接吻,X稱可以;二人「錫吓,大家摷吓」,並用「肉緊」來形容X的反應。李當時已脫去衣服準備性交,但又想到自己友人可能隨時從廁所出來,覺得不太舒服,故不能勃起。之後李要求X口交,但被X以有汗味而拒絕,故李入廁所內洗澡。

李續稱,他再次打開廁所門時已聽到X的呻吟聲,行出便見到陳背向他、正與X性交。李形容畫面震撼,他內心刺激及興奮,既想加入,但怕打擾兩人。李上前與X對望,他看出X是清醒且沒有迴避他眼神。李再次問X可否接吻,在徵得同意後與X接吻、要求X口交,以及有射精,惟他稱沒有與X性交。

李表示,X在完事後休息,並由陳送離開酒店。在X離開後,由於他有感疲倦,覺得需要休息,故他通知其他友人不用參與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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