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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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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嶼山警區交通隊、特遣隊及軍裝巡邏小隊,聯同新界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人員昨日(19日)在區内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違例泊車、在非停車處違例泊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及行人路上踏單車等交通問題。行動中警方拘捕4人涉駕駛電動單車,年齡介乎24至52歲3名本地男子及1名23歲本地女子;同時發出10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12張傳票,主要涉及違例泊車、於限制區上落客、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電訊設備、沒有遵循道路標記、行人不依交通燈號橫過馬路及於行人路上踏單車。
被捕4人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並扣查4輛涉案電動可移動工具。
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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