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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涉綁架圍毆及強姦13歲女童受審 案情指事主為友人出頭而得罪首被告 (15:52) – 20250714 – 港聞

4人涉綁架圍毆及強姦13歲女童受審 案情指事主為友人出頭而得罪首被告 (15:52) – 20250714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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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童於2021年聖誕節,被一群童黨綁架並圍毆、被迫拍攝裸照,及遭童黨首領強姦。事後共3男1女被控綁架、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強姦共4罪。4人否認控罪,今日(14日)在高院受審。控方在開案陳辭指,首被告威迫事主的友人做「仙人跳」,事主為友人出頭而得罪首被告;案發時事主剛分手的前度配合童黨,約會事主見面,讓童黨在街頭綁架事主。

4名被告依次為中學生陳宏烽(被捕時17歲、下同)、兼職跟車工人林佑澄(16歲)、15歲李姓女生,及職業訓練學院學生張浩錀(17歲)。

控方讀出開案陳辭,指事主X生於單親家庭,自升讀中學後從網上認識一些有黑社會背景的人士,經常逃學及與家人失聯,其母親常報警指X失蹤及找來社工輔導X。惟控方強調,即使X背景如此,她擁有與一般人無異的法律保障。

控方又指,陳又名「四條」或「將軍」,涉案童黨數十人均為他的手下,包括張;林是X的前度,兩人在案發前剛分手,因為林思疑X仍想念她另一名前度C.W.K.,而後者正為李的現任男友,李亦擔心C.W.K會與X復合。

控方指本案源於X的一名女性友人被陳威迫做「仙人跳」,X為友人出頭而得罪陳,陳要脅X賠償兩萬。至案發的聖誕節,林藉故約X到旺角見面,他打招呼後消失,陳與張及數名手下捉住X,要求X乖乖跟着走,否則對X動粗。及後,他們將X帶到尖沙嘴某商業大廈單位內。

控方續指,X抵達單位內見到林與李。及後,4人將X帶到單位一間房間,威迫X脫光衣物及拍攝她裸體,李與數名女士打X頭部、踢X下體,及淋潑茶及啤酒,其間李審問X會否與C.W.K.復合。當眾人離開後,陳要求X陪他喝酒,並在單位內強姦X。

最後控方指,X離開單位後與她認識的黑社會人士見面及投訴事件,一名叫「智誠」的男子陪同X前往他「契妹」住所休息,惟該男卻在X入睡時要求與X性交。X回家後,其母親見X神色有異,通知社工。X向社工和盤托出事件,警方介入處理。同案另一名被告蘇智誠早前承認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判囚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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