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 web page counters

特區政府反對英方聲明:強烈不滿、反對不實和偏頗言論 (13:27) – 20250726 – 港聞

特區政府反對英方聲明:強烈不滿、反對不實和偏頗言論 (13:27) – 20250726 – 港聞
45

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及內政大臣顧綺慧(Yvette Cooper)發表聯合聲明,指警方國安處昨公布,懸紅通緝部分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現正身處英國的人士,形容是跨境打壓例證,損害香港國際聲譽;又聲稱港區國安法侵害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今日(26日)就相關不實和偏頗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強烈要求英國政府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的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香港議會』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通緝有關人士。

 發言人指,《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罪行訂有適當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正當,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香港警方作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部門,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惡行。該等一直潛藏英國等西方國家的潛逃者被通緝,是因為他們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警方採取一切合法措施,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做法有理有據,實屬必要和正當。

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關係,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英國就最少有14部。英國卻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指手畫腳,全然漠視香港特區訂立相關法律的憲制責任和實際需要,以及在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訂立後,對經濟發展和人權保障所帶來的正面效果,是實實在在的雙重標準。」

發言人指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不要以為身處境外便可逃避刑事責任、逍遙法外。特區政府必會用盡所有方法,依法追捕及打擊潛逃境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全力做到「違法必究,雖遠必誅」。特區政府呼籲被通緝人士懸崖勒馬,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

就移交逃犯方面,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特區政府已於二○二○年七月暫停港英移交逃犯協定,至今未變。一直以來,特區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權和協助下,以互助互惠原則,依法與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執法合作及司法互助。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適當處理相關事宜。

國安處昨懸紅通緝涉嫌參與「香港議會」人士,包括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蔡明達、陳麗珍、馮崇義、龔小夏、吳文昕、曾偉藩、錢寶芬、夏海俊、侯中宇、何永友、姜嘉偉、林千淦、吳文君、黃振華、黃修和及張信燕,指他們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顛覆組織「香港議會」,涉違《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及蔡明達被懸紅100萬元通緝,其餘人士則被懸紅20萬元通緝。
 

相關字詞﹕香港議會 國安法 引渡法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

Comments are closed, but trackbacks and pingbacks are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