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男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2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半年及罰款800元。
海關表示,昨日於香港國際機場截查該名18歲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4.25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7.5萬元,應課稅值約14.1萬元,該名男子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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