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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裔青年涉兩度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 判12個月感化令 (14:01) – 20250826 – 港聞

巴裔青年涉兩度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 判12個月感化令 (14:01) – 20250826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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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香港身分證的巴基斯坦青年兩年前結識14歲女童,青年兩度相約女童在天台發生性行為,且涉未經同意與女童肛交,事後疑提出以金錢擺平。青年承認兩項非法性交罪,但否認「未經同認下作出肛交」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共兩罪,經審訊被裁定兩罪不成立。青年還押至今日(26日)在高院判刑,法官考慮被告與事主本身為友人關係,兩人年齡差距不大,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罰12個月感化令。

被告賈思樂KHAN Mohammad Zakir Shah(現年20歲)承認兩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控方案情指,事主案發時14歲,與被告為朋友關係。2023年6月20日,二人相約在灣仔一天台見面,隨後發生性行為。同月30日晚上,二人見面時再性交,X感煩躁,覺被告只視她為性玩具。X將事件告知曾任職警察繼父,終在社工陪同下報案。被告涉倡以金錢換事件告一段落,X無回覆。

法官判刑指,被告無案底,教育程度至中一,父親任職地氈店的經理,母親為家庭主婦。法官接納多項求情因素,指被告與事主年齡差距不大,二人相差約3歲、二人本身為友人關係,擁有共同朋友、被告是初犯,以及案中沒有濫用毒品情況。法庭接納青少年罪犯委員會報告及感化報告等建議,判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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