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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涉屯門亦園路謀殺案提堂 其中3被告須還押 控方稱刀手未被捕 (13:42) – 20250829 – 港聞

6人涉屯門亦園路謀殺案提堂 其中3被告須還押 控方稱刀手未被捕 (13:42) – 20250829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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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歲男子周一(25日)清晨被發現倒斃在屯門亦園路,至今15人因事件被捕。繼其中兩人被起訴「協助罪犯」罪,再有3人被控「協助罪犯」,另有3人被控「串謀謀殺」,案件今(2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控方透露「仲未拉到」案中刀手,申請把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再訊,以作進一步調查,獲裁判官批准。3名「串謀謀殺」罪被告須還押候訊,其餘3名「協助罪犯」罪被告則獲准保釋,其間不得離港,每日要到警署報到。

今日共有6人提堂,其中3名被告楊友填(48歲,商人)、黃志賢(35歲,無業)及張傳威(33歲,無業)各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即於今年8月25日,在香港與葉俊霆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謀殺男子曾彭山。

其餘3名被告吳偉鵬(65歲,無業)、黎曉琳(25歲,保險從業員)及李林(27歲,商人)則分別面臨「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控罪指稱,吳於今年8月25日,在東涌滿東邨滿順樓某單位,在知悉或相信楊友填及黃志賢就串謀謀殺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下,提供住所予楊及黃以匿藏,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椌他們。

黎曉琳被指於今年8月26日,在東涌福朋喜來登酒店某房間,在知悉或相信楊友填及黃志賢就串謀謀殺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下,提供膳食予楊及黃,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椌該他們。

李林被指於今年8月27日,在荃灣荃貴街休憩處,在知悉或相信男子葉俊霆就謀殺罪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下,向葉提供金錢以協助他逃走,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椌他。

控方申請6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把案件押後至今年11月21日再訊,以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取及分析涉案閉路電視片段、調查被告的電話,又透露「仲未拉到」案中刀手。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再訊,其間3名「串謀謀殺」罪被告還押候訊;3名「協助罪犯」罪獲准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每天須到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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