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 web page counters

男子三度虛報啟德主場館有炸彈判囚半年 認欲嫁禍女友前度 (19:00) – 20251015 – 港聞

男子三度虛報啟德主場館有炸彈判囚半年 認欲嫁禍女友前度 (19:00) – 20251015 – 港聞
71

警方5月接報指,有人在將舉行「五月天」演唱會的啟德主場館放炸彈,並提及台獨及港獨;一名35歲男子被捕,他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炸彈嚇詐行為等4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患創傷後壓力症,加上得悉女友遭其台灣人前男友騷擾,他為保護女友而假扮該台男致電警方報假案,希望台男被拒入境香港。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稱,被告有計劃犯案,被捕後欲干預刑事檢控,根本是痴心妄想,終判他監禁6個月。

被告張可佳(35歲,自僱人士)承認3項炸彈嚇詐行為罪、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餘下的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獲控方撤控。

辯方求情指,來自內地的被告在「差不多全國最頂尖的中學讀書」,2009年來港修讀學士,2016年成為香港永久居民。辯方續指,被告16歲時目睹母親因交通意外身亡,導致他患創傷後壓力症;心理報告顯示,被告因未能救母而自責,案發時再因想保護女友而「精神被推至極端危險狀況」。

辯方說,被告犯案手法粗疏,重犯機會低。鄭官則指,被告讀計量金融學,「有好高智慧」;他想靠「心中有影響力人士」干預刑事檢控,但律政司獨立運作、不受外來影響,故他是痴心妄想。

曾指示探訪者找「與內地機關有關連人士」

案情指,警方2025年5月13日收到3宗電話報案,指「五月天演唱會,我放了炸彈,台灣獨立,香港獨立」。警員搜查演唱會場地啟德主場館後沒任何發現,演唱會如期舉行。被告被捕後在警誡錄影會面下指,其魏姓女友被她的蘇姓台灣人前男友騷擾,他遂於去年11月拍攝蘇的證件,一個月後買預付電話卡並以蘇的資料登記電話號碼,再於今年5月用變聲應用程式致電報假案,事後把電話拋入海。被告指其目的是令蘇被警方調查以及遭阻止入境香港。

被告於今年6月7至25日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時,魏及兩男共探望他6次。被告指示探訪者去接觸兩名「與內地機關有關連人士」,以干預香港檢控機關對他的檢控。

相關字詞﹕法庭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

Comments are closed, but trackbacks and pingbacks are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