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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讀通過網約車草案 陳美寶:12年車齡上限平衡安全及運力 (17:35) – 20251015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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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15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修訂 )(網約車服務 )條例草案》。運輸及物流局長陳美寶期望持牌網約車平台明年第四季內營運,相信重塑香港點對點服務生態,司機年輕化,又強調車齡12年上限是深思熟慮,已平衡安全及運力,當局已參考內地及海外做法,盡可能增加靈活性,將申請門檻放寬至低於12年。

Uber發言人回應草案指,Uber樂見香港踏出正式規管網約車的一步,形容這個重要里程碑將網約車融入香港交通運輸系統中,亦讓Uber乘客和司機能夠在清晰的規範下,繼續使用Uber出行。Ube將致力與相關持份者密切合作,共同落實細節,尤其就車輛配額安排進行建設性討論,以確保網將車平台能夠繼續為香港市民提供可靠、靈活和高品質的出行體驗。

條例規定網約車司機、車輛及平台均須領牌,申請牌照或續期時車齡須低於12年,並只能由登記車主當司機,透過「人車綁定」防止黑工。

多名議員對草案表示支持。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曾預告會提出修正案,要求把網約車12年車齡上限降至「較合理水平」,與的士公平競爭。易今在立法會表示,得知修正案未能獲議會同事支持,故決定放棄;另關注會有網約車平台減低車資作為招徠,即使政府已表示若市場失衡會作出干預,但他預計市民將反對政府干預,因此希望政府要訂定網約車法定車資。

選委界議員陳紹雄稱,政府最初擬定網約車車齡不得超過7年,現定為低於12年;反觀的士加入車隊時的車齡不得超過3年,擔心網約車車齡與的士車隊車齡的差距會造成不公,更多司機轉投網約車行列,因此他建議政府參考澳洲設立的士支援基金,在網約車平台按程徵費,支援的士行業。

法案委員會主席、保險界議員陳健波關注兼職與全職司機保費一樣會構成不公,有保險公司正研究彈性保險安排,提出先收固定收費,再按服務時間收費,他盼政府與保險業界可保持溝通。他亦引述業界建議,指政府應立法強制安裝行車紀錄儀,清楚記錄路面情况,將有關數據上載至雲端系統,令保險公司可參考客觀及完整資料作出賠償,以防保險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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