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 web page counters

「道士」殺智障女案 兩判囚終身被告上訴質疑原審引導有紕漏 (19:49) – 20251027 – 港聞

「道士」殺智障女案 兩判囚終身被告上訴質疑原審引導有紕漏 (19:49) – 20251027 – 港聞
46

自稱「茅山道士」的中醫師與女徒弟一家同住其間,涉藉詞驅邪用假陽具侵犯對方的女兒並襲擊她致死,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和謀殺罪成,判囚終身,被指買假陽具的事主母親則協助和教唆非禮罪成,判監10年,中醫師和女徒弟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今(27日)在上訴庭處理。上訴方指事主去世前遭持續施襲數個月,原審法官引導時有紕漏,令陪審團未必考慮該段時間對事主死亡帶來的累積影響,造成不公。法官將在周四頒下判決。

被告張子材(54歲、報稱註冊中醫師)被控於2019年8月1日至9月2日間的某天,在西貢龍尾村某住所非禮事主吳恩宇(終年21歲),及於9月2日在香港謀殺她。事主母親吳馬如賡(57歲)被控於8月某日協助和教唆張子材非禮事主。

張子材一方陳辭指,據原審證據,張事發前已持續多月襲擊事主,本案涉及超出案發時段、未被起訴的犯案行為,張在9月1日起灌事主喝酒和把她的頭向牆的涉案行為,或非導致她身體受嚴重傷害或死亡的原因。法官薛偉成提到,法醫解剖結果是事主死於攝取過量酒精、細菌感染肺炎,以及頭部傷勢,其多處傷口不足以致命,質疑上訴方的說法無助法庭考慮。

上訴方重申,事主去世前數個月承受的襲擊所帶來的累積影響不能忽視,原審法官杜麗冰引導時應向陪審團提及。法官打斷稱不同意說法,應視乎情況而定,在一些案件中,犯案背景未必對案情有幫助。

就吳馬如賡面對協助和教唆非禮罪,上訴方指,吳事發時遭「洗腦」,真誠相信張子材協助自己的女兒驅邪。法官質疑,無論被告的意圖為何,亦無改用假陽具插入事主下體的行為的猥褻性質,況且案中無證據顯示事主同意這樣做。律政司一方回應,杜官引導時公平地分析兩名被告的說法並給予指引,做法對二人均公平。上訴庭聽罷陳辭後押後裁決。

相關字詞﹕法庭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

Comments are closed, but trackbacks and pingbacks are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