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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陸建廷與12歲女童非法性交並拍攝裸照 認罪候判 (13:13) – 20251103 – 港聞

律師陸建廷與12歲女童非法性交並拍攝裸照 認罪候判 (13:13) – 20251103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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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陸建廷去年透過匿名交友應用程式認識一名12歲女童後,兩度與她非法性交,並拍攝逾200張女童的裸體照片及影片。陸曾向女童聲稱自己對安全套過敏,之後在其中一次性行為其間脫去安全套。陸今(3日)於區院承認「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等5罪。暫委法官勞潔儀將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報告,其間被告還押。

被告陸建廷(現年40歲,報稱律師)承認兩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以及一項「促致未滿16歲的另一人以製作色情物品」罪。控方稱,被告單身,擁有碩士學歷。事主為案發時12歲的女童X。

案情指,中一女生X約於2024年1月底或2月初在匿名交友應用程式Heymandi認識被告。兩人同年3月4日首次見面,被告對X聲稱自己28至29歲。他們到訪被告位於珀麗灣的住所,被告帶X到睡房休息。X應被告要求脫衣服,被告撫摸她的乳房及下體,再把手指插進其陰道。被告之後要求X與他性交,X同意,被告戴上安全套後開始性交,他在過程中拍攝20張X的裸照。

兩人去年3月28日再在被告住所見面,其間X曾喝啤酒。X再應被告要求與他性交以及為他口交,被告起初有戴安全套,但在性交過程中脫去安全套,X有些生氣並指責他,但被告繼續性行為,X不知他有否射精。被告其間拍攝184張X的裸照以及9段影片。

至去年5月4日,X的父親Y在查看X的手機時揭發事件,Y報警。警方發現,被告與X於去年3月14日至17日的對話訊息顯示,X應被告要求向他傳送其乳房的照片。被告於去年5月8日被捕。

案中有102張照片及8段影片為第四級兒童色情物品,12張照片為第三級,90張照片及一段影片為第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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