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內地漢涉於女兒10至11歲其間4度非禮她,案件今(17日)於區院開審。女事主在錄影會面中稱,她於新冠疫情時與於內地工作的父親約3年沒見面,父親於2022年暑假來港時非禮她的胸部及下體,並稱「佢摸我係因為愛我」。她曾將事件告知保母,保母反遭父親辭退,父親又向她說「咪同你講咗唔可以同人講咩」,其間又捏她的臀部。
被告Z.F. (60歲)否認4項猥褻侵犯另一人罪,以普通話應訊。控罪於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16日其間在香港發生,事主女童X當時為10至11歲。承認事實指,被告於去年1月18日被捕,在警誡下說「我沒有非禮我的女兒」。
控方播放事主X的錄影會面,X稱,她與兄姊及一名保母於香港居住,父母則居於內地,而她於疫情時約有3年未能與父見面,故當父親於2022年7至8月某天來港時,她當晚躺在家中牀上興奮得睡不着。其後父親在她身旁躺下,伸手進她衣服內摸及大力捏她的兩邊胸部,再舔她胸部,又脫去她的褲子並把手指插進她的下體。她感到不舒服,父親則問她「舒唔舒服」,又說「佢摸我係因為愛我」,又着她不要把此事告訴別人,否則會被人取笑。X指,父親其後於2022年7至8月的另外一天早上走到她牀邊,隔着衣服捏她的胸並對她笑,這是令她印象最深刻的事件,她至今仍感生氣。
X說她之後把遭父親觸摸一事告訴保母,保母遂與父親對話,最後被父親解僱。X指,至2023年的某天,她與父親身處黃埔一個停車場的升降機內時,父親問她是否已把事件告訴保母,並在她耳邊說「咪同你講咗唔可以同人講咩」,其間又捏她的臀部。
到去年1月16日,X指父親問她要不要外出吃飯後,擁抱她並摸她的臀部及大腿,她推開父親並走到洗手間。X稱在遭非禮後,她藉「𠝹手」來發泄情緒,最後把事件告訴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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