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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金大王」涉非禮下屬罪成判囚兩周 保釋等候上訴 (19:08) – 20251119 – 港聞

「K金大王」涉非禮下屬罪成判囚兩周 保釋等候上訴 (19:08) – 20251119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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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K金大王」的珠寶商人胡楚南涉嫌觸碰女下屬的腰及臀部,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案件今(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鄭潤聰稱,女事主在事發後即日遞交辭職信,她面對盤問時沒動搖,鄭官接納她的證供,並裁定胡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胡的一生對國家及香港有貢獻,本案令他的名譽毁於一旦,已是很大懲罰。鄭官回應指,這是胡在咎由自取,終判處他監禁兩周。鄭官批准胡保釋等候上訴,其間不得離港。

被告胡楚南(82歲)被控於2024年9月2日在上環永德商業中心某單位猥褻侵犯X。事主X供稱,胡當時呼喚她並問「你條腰幾吋啊」,又捉住她的腰及拉向自己,令她的胸部抵到胡的頭部,她又感覺臀部被人用雙手拍了一下。

辯方指,X在首兩次向警方錄口供時沒提及胡的頭碰到她的胸部,在第三次錄口供時才提起,故辯方質疑此部分證供是X後來加插。鄭官於裁決時稱,X不像律師般知道事件的某些細節是否重要,也不知其口供的每個細節也不會被放過,法庭認為X的遺漏不影響其可信度。辯方又指,X曾把事件告訴男友Y,但兩人的證供有出入,例如Y沒提及X遭觸碰臀部,兩人就X於胡房內逗留的時間有不同說法。鄭官稱,這些細節不重要,而且X及Y就事發後X的反應等方面的說法吻合。

辦公室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事發後X與同事「有講有笑」,辯方指這不符合遭非禮後的反應。鄭官說,X或需時沉澱,她亦已即日遞交辭職信。辯方指出X因不想出差及當胡的助理而誣蔑胡,X在達成目的後因「洗濕咗個頭」而須繼續指控胡。鄭官稱,惟X供稱她樂意地把出差當晉升機會,加上她在離職後其實很易找藉口不追究此事,毋須出庭作供。

鄭官指出,胡與X僅為僱傭關係,胡知道X不會同意他作出涉案動作,但胡有意圖地犯案,故裁定胡非禮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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