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長涉銷毁其企圖賄賂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的證據,今日(19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件押後至下月31日再提訊,並批准蔡鈺保釋。
38歲被告蔡鈺涉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同案被告、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孔少丹亦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他早前並未答辯,將於12月11日提訊。
案情指,蔡鈺的兒子獲分配2024至2025學年廠商會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該校助理校長孔少丹在去年7月底審閱蔡鈺兒子的學歷文件後,要求其子入學試合格方可入讀該校中二。蔡子拒絕應考,並獲安排入讀該校中一。
蔡鈺於同年8月初以信息要求孔少丹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孔重申入讀要求,蔡其後透過支付工具向孔發送1萬元人民幣但被拒。同年9月,孔主動約蔡到內地一間酒店會面,然後告知蔡正被廉署調查的消息,蔡應孔要求,刪除二人先前的所有信息紀錄。孔又建議蔡鈺不要訪港以避免廉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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