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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保險代理涉訛稱處理保單獲逾5000萬佣金 罪成判囚12至21個月 (17:33) – 20251121 – 港聞

6名保險代理涉訛稱處理保單獲逾5000萬佣金 罪成判囚12至21個月 (17:33) – 20251121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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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名永明及富衛保險代理涉參與「傀儡保險代理」串謀,訛稱經手處理逾470份保單,導致兩間公司發放逾5000萬佣金,因而被廉署檢控,其中6名罪成涉案保險代理的案件,今天(2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出,6名被告都沒有定罪紀錄,算是背景良好,可惜未能恪守保險代理應有操守,受案中主謀利誘犯案,判他們監禁12至21個月。

6名被告為永明保險代理梁紫穎、毛詠嫻、羅雅穎;富衛保險代理胡健良、顏梓定、江梓瑩,他們年齡介乎乎25至39歲。其中,梁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毛承認一項串謀洗黑錢罪、胡承認各一項串謀詐騙和串謀洗黑錢罪;羅、顏及江受審後被裁定各一項串謀詐騙及串謀洗黑錢罪成。

案情稱,被指為案中主謀的盧彥樺曾同時在永明和富衛任職保險代理,她後來離開永明,只替富衛工作。盧在永明和富衛工作期間,曾籠絡和組織被告加入該兩間公司擔任「傀儡保險代理」,繼而向他們「射單」,即把她自己經辦的保單寫成由一眾「傀儡」達成交易,以影響公司津貼、佣金和獎金的計算。盧每月會向「傀儡」提供數千元作為合作的報酬,本案最終牽涉逾470份保單,導致兩間公司發放逾5000萬佣金。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提到,被告梁紫穎牽涉46份「射單」、曾處理約460萬元黑錢;毛詠嫻牽涉43份「射單」、曾處理約480萬元黑錢;羅雅穎牽涉3份「射單」、曾處理約38萬元黑錢;胡健良牽涉32份「射單」、曾處理約250萬元黑錢;顏梓定牽涉16份「射單」、曾處理約78萬元黑錢;江梓瑩牽涉14份訂單、曾處理約68萬元黑錢。

林官根據黑錢金額訂出量刑起點,同時基於被告認罪、在審訊中為控方作供及年輕等因素減刑,最終判梁紫穎監禁13個月、毛詠嫻監禁21個月、羅雅穎監禁16個月、胡健良監禁12個月、顏梓定監禁18個月、江梓瑩監禁17個月。至於其餘11名被告,被指為案中主謀的盧彥樺,早前承認兩項串謀詐騙及18項洗黑錢罪,被判監46個月;餘下10名涉案儡保險代理亦認罪,早前分別被判囚11至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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