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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化案積犯利誘兩名15歲少年肛交及性虐 認17罪候判 (14:24) – 20251203 – 港聞

風化案積犯利誘兩名15歲少年肛交及性虐 認17罪候判 (14:24) – 20251203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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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多項風化案底的38歲男司機,被指前年跟兩名15歲少年合共9度肛交,又曾性虐其中一人,包括在他頸部繫上狗頸圈再將他拖行,又鞭打他和迫他飲尿,因而被控「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及「與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17罪。被告今(3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全部控罪,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和心理報告。

被告羅俊彥(38歲)的「承認案情」顯示,2023年4月,就讀中五的Y和被告在交友應用程式「Blued」認識,被告說若Y肯做他的「弟弟」,便會恆常獲得零用錢。兩人其後7度口交及肛交,在部分情況下,被告沒用安全套及在肛交期間鞭打Y,被告另曾向Y支付1000元。

在2023年7月3日其中一次事件中,被告於青衣某酒店跟Y性虐,被告以眼罩蒙著Y雙眼、在Y頸部繫上狗頸圈再將他拖行,又向Y稱鞭打是獎勵,要求Y在每次被打時表示感謝,而Y照辦。此外,Y應被告要求飲被告的尿,被告亦在沒用安全套下跟Y肛交。Y形容自己是被告的「奴隸」,他曾多次表明不喜歡跟被告的關係,但被告以他的地址和照片作威脅,他感到麻煩,遂不情願地跟被告維持關係。

至於涉及X的事件,2023年7月25日,就讀中三的X透過「Blued」認識被告。同年7月27日,兩人在X的寓所見面時,被告要求X替他口交,又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跟X肛交。事後X提出跟分手,被告聞言後捉著X的陰囊又捏他的睪丸,X感到非常疼痛,要求被停止。被告又威脅他持有X的裸照,最終X同意跟被告慢慢發展,被告另向X支付600多元。

X其後覺得被告越來越危險,提出分手,最終報警,被告隨後被捕及遭起訴。還押期間,被告向Y寫信稱因被指控「搞」另一名男童而還押,著Y跟他保持聯絡。Y的母親讀到信件後向Y問及事件,事件終報警處理,使牽涉Y的事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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