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發生後,公眾關注大廈法團管理及大維修圍標問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被問到今次悲劇是否反映當局管理上出現疏忽,或過度將責任拋到法團。麥美娟則指,現屆政府已通過改善物業管理的相關法例,亦計劃盡快提出更多修訂。
麥美娟回應提問時指,「如果大家有記性、了解、關心物業管理方面工作的朋友,應該知道今屆政府就物業管理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很多不同措施」,包括2023年提出修訂物業管理相關條例,指本身已在社會上討論十多年,一直因不同原因而未能於立法會處理,現屆政府上任後,在2024年得到立法會的支持並通過建築物管理條例的修訂 ,包括定義大維修、在大維修的會議時業主親身出席的比例要求、強化利益申報制度至有關法團成員或其他負責人等,亦加強罰則,包括要求妥善保存標書文件等。她又指,業主有責任和意識管理物業,同時明白業主未必具備專業知識,重申修例工作不會因上次修訂而停下,去年通過修訂後,亦已審視是否有其他修訂,包括作為主管當局的民政局長應否有更大權力。
不過,麥美娟讀指,考慮到始終屬私人物業、私有產權,對於主管當局的權力其實頗有限制,不可做仲裁角色,當局亦計劃有一系列修訂,令業主更清楚法例規範,以及令到主管當局能夠有更大權力,協助業主立案法團能夠做好物業的管理,會在新一屆立法會議員上任後,馬上把建議的修訂方向和內容交給立法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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