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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江玉歡促政府解釋不設調查委員會原因 黎棟國:獨立委員會非法定組織更具彈性 (11:57) – 20251203 – 港聞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江玉歡促政府解釋不設調查委員會原因 黎棟國:獨立委員會非法定組織更具彈性 (11:57) – 20251203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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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李家超昨日(3日)宣布就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成立獨立委員會。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今早(3日)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政府須向市民解釋為何不成立法定的調查委員會,希望政府考慮獨立委員會權力是否足夠,若權力不足,「懇請行政長官給予這個委員會足夠的權力」。江玉歡提及,相信市民也認為於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下所產生的調查委員會具較大權力,如可蒐證、傳召證人、盤問等,所有證據亦須在監誓之下作供。她說,調查委員會於較複雜的情況下具其作用。

她以2012年南丫海難、2018年沙中線紅磡站剪短鋼筋、2007年香港教育學院風波幾宗事件為例,指政府於相關事件中均有公告表明成立調查委員會的理由,如事涉公衆安全、導致嚴重傷亡、引起重大公衆關注、擁有法定權力可傳召作證等原因。至於2003 屯門公路車禍、2018 年大埔公路車禍同樣採取「獨立委員會」形式作事故調查,江玉歡憶及當時以10個月調查,「也不是用了很短時間」。

獨立委員會非法定難強制取資料 黎棟國:坊間不乏資料

前保安局長、立法會議員黎棟國於同一節目說,獨立委員會並非法定組織而是行政組織,彈性較大及可較為快速完成調查,但不能強制公眾提供資料。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呼籲政府向市民解釋為何不成立法定的調查委員會,望政府考慮獨立委員會權力是否足夠。

黎棟國表示,香港發生重大事件時,可根據香港法例成立調查委員會,由法官擔任委員會主席並且具有傳召權等權力;亦可選擇較有「彈性」的獨立委員會,籲公眾注重「獨立」二字,政府會委任具公信力的第三方人士調查「是非常好的安排」。他說,獨立委員會並非法定組織,而是行政組織,在取證、尋求公眾發表意見、舉行公聽會等毋須受到法律既定程序約束,所以能相對快速地完成報告。

惟黎棟國提及,由於獨立委員會非法定,並不能強制公眾提供資料。他認為政府所有部門一定會根據特首指示向委員會提交資料,市民「心中一定是覺得這件事需要水落石出的」,不會缺乏資料,警方也設立熱線供市民提交相關影片、相片及音檔,相信只要適當整理資料,不難重現事件輪廓。

黎棟國稱,獨立委員會需要加入相關專業人士,如於消防工程方面有聲望,亦有專業知識、有經驗的人士,委員亦須具獨立性,與現時工程沒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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