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無業男涉前年在交友軟件認識同齡已婚婦人,將她帶到紅磡家維邨某大廈後樓梯強姦。該男子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8日)在高院續審。事主供稱案發當天跟丈夫吵架,「心情唔好」,遂使用交友軟件,並應在軟件認識的被告邀請到他家中吸大麻。事主稱,當日兩人從港鐵站步行到家維邨途中,她遭被告拖手、攬腰及輕吻,而她未有阻止,之後被告在涉案大廈後樓梯進一步強吻她和摸她胸部及私處,她曾阻止但不果,最終遭被告強姦。
獲發「免予起訴書」的事主X在控方主問下供稱,前年10月30日,她跟丈夫在通信軟件爭吵,「心情唔好」,於是使用交友應用程式「Heymandi」,其間,在應用程式自稱「高大、自主、即出」的被告盧彥銘(現32歲,報稱無業)點擊她的個人檔案,兩人隨後開始聊天,之後轉用Telegram通信。X提到,被告於Telegram問她「想唔想smoke」,按她理解「smoke」即抽大麻的意思,當時她反問「你有?」被告答有,並稱當時有女性朋友在他家中吸食,她出於心情欠佳和感到好奇,應被告邀約在港鐵何文田站會合對方。
X憶述,兩人在何文田站相認後,被告「好快就拖住我隻手」,她感到錯愕並問「做咩」,而被告回應「想拖吓」,當時她懷疑被告抽了大麻,所以「順佢意,俾佢拖住」。X稱,之後兩人牽手前往涉案大廈,途中被告曾「雙手攬住我條腰」和「嘴對嘴輕吻我一啖」,她分別因不知如何推開被告,以及覺得對方曾吸食大麻,而讓被告抱著及親吻。
X續謂,兩人抵達涉案大廈後樓梯時,被告突然強吻她的嘴巴、面部和頸部,她見狀稱「唔好搞啦,我哋唔係smoke咩?」但被告沒有停止,更伸手觸摸她的胸部和陰部,最終遭被告強姦,當時被告沒有戴上安全套。X稱,事後被告說「返去拎大麻」,她則「未反應得切」,當她整頓好情緒後,感到委屈、緊張及沮喪,並向大廈保安員求助,事件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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