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0 HKT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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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186400元,當中36000多元屬就罪行持續日數所判的罰款。(港台圖片)
一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186400元,當中36000多元屬就罪行持續日數所判的罰款。
個䅁涉及觀塘鴻圖道一幢工業大廈天台上的搭建物,面積約750平方米。該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條例向業主發出清拆令。該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遭屋宇署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說,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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