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公營醫療服務新收費明年元旦起實施,主要調整包括藥物收費,當中專科門診藥費增逾5倍。醫管局總行政經理(庫務,保險及收入管理)翁美玉表示,為防新收費對病人添加經濟負擔,將在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外設1萬元全年收費上限,市民可通過「HA Go」和醫院繳費處申請,當局料有7萬人受惠。
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外的「第二層安全網」增每年1萬元收費上限,市民只要接受合資格的醫療服務範圍,涵蓋住院、急症、專科門診、家庭醫學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等,毋須經濟審查便可透過「HA Go」或醫院繳費處申請。翁表示,機制主要旨在減輕突發重病病人財務負擔。新措施實施後,市民須按自己需要,自行到「HA Go」、「一站式電子服務站」及醫院繳費處查詢累計已繳費用並申請。翁解釋因措施動用到公帑,當局亦冀幫到「真正有需要的人」,因此交由市民自行按需要申請。
申請涵蓋住院費及門診收費,獲批後,市民在1年內累計醫療費若達1萬,則可申請豁免該年內申請後的醫療費;若累計醫療費逾1萬,多出的部分不會退款,而將用以支付隨後年度的合資格醫療費用,以及計入隨後年度的累計支出總額,不設期限。申請期由每年1月1日開始至翌年3月31日,每年度可申請一次,處理申請需時約14日。翁指約14日只為大約數字,如情况簡單會更快獲批。
醫管局舉例指,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後,如病人因突發重病求診,及後因後遺症及自身長期病患需多次使用醫管局服務,累計醫療費可超出上限數倍,病人可獲豁免幾年公營醫療費用。不過,醫管局指,病人在繳交住院費時會被告知其累計醫療費已逾1萬,因此少有累計醫療費超出上限數倍的情况。
另外,現時門診藥費以16個星期作收費單位,明年1月1日後將以4星期作單位。專科門診每種處方藥費由每16個星期15元(即每4星期3.75元)增至每4星期20元;本來免費的家庭醫學門診(舊稱普通科門診)每種處方藥費則增至每4星期5元。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表示新收費是為了減少藥物浪費及平衡資源。崔強調4星期只為收費單位,病人無須每4星期往返醫院取藥,病人最多可獲派24個星期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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