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男工程師上月從土瓜灣一座大廈的告示板上取走9張屬於李慧琼的宣傳海報,再棄置於垃圾桶,李當時為立法會換屆選舉九龍中選區參選人。該工程師今(1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被告不想每天都看到該些海報,但他沒有破壞海報,只是將它們取下。裁判官曾慶東判處被告罰款1000元,並賠償54元。
被告杜澤暉(45歲,報稱工程師)承認一項盜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1月4日,在土瓜灣道237號益豐大廈A至D座地下大堂偷竊9張海報,而上述物品為李慧琼的財產。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為資訊科技工程師,若被告所犯的是店鋪盜竊罪,或有機會被判處簽保守行為;辯方明白,政府對反選舉行為的態度頗為嚴厲,惟被告沒破壞海報,只是將它們取下,原因是不想每天都看到它們。
案情指,案發時李慧琼為立法會選舉參選人,她的助理於2025年11月2日在土瓜灣益豐大廈大堂的告示板貼上屬於李慧琼的宣傳海報。該助理於11月4日再檢查時,發現其中9張海報不翼而飛,遂於11月5日報警。
警方檢視閉路電視影片後,於同日拘捕被告,他於警誡下表示,該些海報對他造成阻礙。他其後在警誡錄影會面下承認取走海報。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將9張海報放進環保袋,最後把海報棄置於垃圾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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