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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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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早前首度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非法操練」拘捕10名男女,指他們涉嫌在工廈內收藏武器以及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其中兩名分別為24歲及25歲的男保安員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20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兩名被告還押候訊。
被告依次為彭加熙(24歲,保安員)及李晉森(25歲,保安員),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的電話及USB,並索取關於槍械、炸藥及通訊裝置的專家報告。彭沒申請保釋,李則在申請保釋後遭蘇官拒絕。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2021年某日至2025年12月11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行政區政權機關;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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