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31條,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現任宏福苑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臨時管理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說,網上有很多不同謠言稱合安取代管委會後,或「放生」某些人應負的責任,她稱「完全是兩回事」,重申調查工作一直都在進行,強調不論任何機構或個人,「要負責任的人一定要負責任」,相信接管工作可令業主有更多清晰資訊。
麥美娟今(21日)在商台《政好星期天》表示,當委任管理人獲土地審裁處批准後,可協助尋找專業人士啓動申請保險賠償,亦會透過會議向業主透露更多資訊,例如所有合約情况、銀行結餘、保單條款等。她重申,業主立案法團仍然存在,政府沒有拿走業主權力,所有重大決定仍要經業主大會通過,而管理公司將每月向民政事務總署、每3個月向土審處提交報告,民政事務總署亦會成立專班跟進。
對於有意見關注委任無經招標,麥美娟強調委任是按法例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要考慮為業主提供專業服務及減輕負擔,又說合安具專業知識及管理經驗,義務協助不收取任何行政費用,另有龔如心慈善信託基金捐贈支付律師、會計師等專業服務費用。
麥美娟:料土地審裁處明年一月初會有初步研判
麥美娟於節目後表示,當局於前日(19日)提出申請後,土地審裁處即日已處理一些法律程序,包括要求當局向現屆法團管委會送達通知,局方亦已即晚透過電郵、傳真和WhatsApp通知現屆法團管委會,明日亦會在報章刊登通知。她續說,土地審裁處會給予現屆法團管委會時間,此期間可提出任何意見,預計明年一月初會有初步研判,具體時間安排要視乎法律程序及土地審裁處訂下的研訊日期。
至於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何時進場,她稱希望土地審裁處批出申請後,合安可馬上進場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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