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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企業貿易文件電子化徵意見

企業對企業貿易文件電子化徵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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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便利本港「企業對企業」(B2B)貿易文件電子化的法例修訂建議發表諮詢文件,徵詢業界意見。當局指,B2B貿易文件電子化可減省處理時間和成本,同時提升透明度,有助促進國際貿易。

目前業界可利用政府電子貿易服務和貿易單一窗口提交大部分「企業對政府」(B2G)貿易文件,例如進出口報關單、貨物艙單及各類牌照或許可證。但部分B2B貿易文件例如提單、匯票,由於法律要求和業界習慣,現時仍主要依賴紙本方式交收。

2025至26年度財政預算案與今年施政報告公布,政府將參考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倡議的《電子可轉讓記錄示範法》,研究修訂法例便利貿易文件電子化。諮詢文件提出就《電子交易條例》及相關法例作出修訂的建議框架以落實示範法的條文,包括適用範圍、可靠性評估及運作需求等重要範疇徵詢業界意見。

有關法例修訂將為使用電子可轉讓記錄、即可轉讓文件或票據電子版本提供法律依據。為與國際標準接軌並促進跨境互通,適用的示範法條文將盡量納入《電子交易條例》。

持份者可於明年3月27日或之前透過電郵、傳真至2147 3065,或郵寄至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23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第4部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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