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男子2023年在女友人家中留宿時,涉強姦對方的16歲女兒。母親在牀上發現避孕套包裝袋,始揭發事件。男子否認強姦罪,今(6日)在高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曾與事主母親發展親密關係,常在涉案寓所留宿。事主透過視像形式供稱,被告在牀上侵犯她,「做緊啲唔應該做嘅嘢」,她推開被告不果。
男被告C. Z. G.(現57歲)報稱街市管理人員,被控2023年5月8日在上水一單位強姦事主X(案發時16歲)。控方開案陳辭稱,X與父母及胞姊居於涉案單位,被告是X一家的舊鄰居。X父患病長期臥牀,X母和被告於2017年起發展親密關係。自從X父2023年3月離世,被告一直在單位留宿,X稱被告為「叔叔」。
控方表示,X母及胞姊案發日早上外出,餘下被告和X在家。被告走入X的睡房,X感覺被告撫摸其下體,嘗試反抗不果。被告將陽具插入X的陰道,其間被告曾接聽X母電話,之後繼續性侵X。X母晚上在牀發現避孕套包裝袋,遂與被告對質;X母不接受被告解釋,翌日向女兒查問始揭發事件。根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X的處女膜驗出一新一舊的撕裂傷痕。
現19歲的X供稱,被告是其母親的好友,自從父親離世,被告常待在家中,每晚在X的睡房牀邊「打地鋪」。事發當日,X睡醒後發現母親及胞姊已離家,她獨自在牀上玩手機;突然被告入房並睡在她旁邊,被告用手指觸碰及撥弄其下體,令她感覺不舒服。她背對被告時,聽到被告拆開包裝紙的聲音,但不知道發生何事。
X供稱,當時房間的窗簾被關上,她在昏暗光線下看不清被告臉孔,感覺被告將她平放在牀上,繼續用手指撫摸其下體。她表示,後來感覺到被告不再使用手指,改以陰莖插入其下體,令她感疼痛。她稱意識到被告想發生性行為,「想阻止件事發生,(被告)唔好再侵犯我」,她用手推開被告不果。她作供時一度哽咽,法官下令提早休庭。聆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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