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退休商人2022年疑因商業糾紛,指示一男子向九龍城泰國小食店淋潑腐液,令3名成人及兩名兒童受傷。六旬翁經陪審團一致裁定「串謀意圖使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成,今(9日)與同案男子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表示,兩被告負責策劃和實施襲擊,事件受害者全是無辜途人,斥六旬主腦為報仇而傷害他人,判六旬翁囚15年,同伙男子囚7年半。
被告為退休商人劉繼成(現65歲)及李惠朝(現38歲)。劉繼成經審訊後定罪,李惠朝認罪並以控方證人身分頂證劉。控方案情指,劉與小食店東主素有積怨,東主拒絕和劉合作生意,劉遂於2022年4月指示李向店鋪淋「髒水」。李其後得知「髒水」指腐液,李於4月14日店外淋硫酸後逃逸,獲1.5萬元報酬。事件導致5人受傷,包括兩名泰籍女子,以及兩名當時8歲及10歲的男童。
陳官判刑指,劉繼成並非指示李惠朝向小食店東主淋腐液,而是向店內的人施襲,該店鄰近馬路和公園,容易牽連長者和小孩,故受害人全是隨機遇襲的無辜途人,構成加刑因素。陳官稱,從照片可見兩名男童的腿部傷勢相當嚇人,慶幸男童年紀尚輕,身體恢復能力強,無留下永久性傷害;不過兩名泰籍女事主沒那麼幸運,其中一人診斷有創傷後壓力症的症狀及適應障礙,影響就業能力,另一人頸部和耳部較大範圍燒傷,內心仍受創傷困擾。
陳官稱本案為預謀犯案,劉繼成並非受短暫挑釁刺激,而是在報仇慾望和一己憤怒下策劃事件,李惠朝則為報酬淋腐液,隨機襲擊無辜者。陳官考慮事件中多人受傷,採納15年監禁為兩被告的量刑起點,劉是一手策劃的案件主腦並在審訊後定罪,判囚15年。陳官續指,李惠朝不但協助警方錄口供,亦以控方證人身分出庭頂證劉,令劉被定罪。陳官下令給予50%減刑折扣,李判囚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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