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0 HKT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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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0 HKT 10:51″ title=”《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今日生效。(港台圖片)”>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今日生效,規定社福界、教育界和醫療衞生界的25類指明專業人員,如果在工作過程中,察覺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正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盡快舉報。
任何指明專業人員若違反有關條例下作出強制舉報的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3個月。《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同時為指明專業人員提供保障,禁止任何人故意阻止或阻礙任何指明專業人員作出舉報,或披露作出舉報的指明專業人員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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