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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4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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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23日)接獲機場保安人員報案,指為出境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期間,發現有一件手提行李內藏有違禁物品。 機場警區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該手提行李屬於一名打算前往新加坡的22歲本地女子,內藏有一枝懷疑胡椒噴霧。警方即場以涉嫌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帶署調查後已獲淮保釋。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隊跟進。
警方發現,有部份旅客因不同原因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鐵蓮花、子彈殼或胡椒噴霧由香港出境到外地。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寄艙或手提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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