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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高官:法院將決定是否遣返五名自2014年起被拘的維吾爾人

泰國高官:法院將決定是否遣返五名自2014年起被拘的維吾爾人

泰國國家安全院秘書長猜頗叻(Chaipruak Doungprapat)周三表示,自2014年起在泰國被拘留的五名維吾爾族人,目前正面臨中國的逮捕令;他補充說,法院將決定他們是否會被遣返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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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組織對這五人表示擔憂——他們屬於在中國被指遭受迫害的穆斯林少數族群——此前,其中兩人於上月獲得了泰國的赦免。他們屬於2014年在泰國被拘留的300多名維吾爾族人中的一部分。這些人中大多數後來已離開泰國,其中包括去年被遣返回中國的一批約40人;此舉曾引發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

法新社報導指,上述五人因2020年試圖逃離移民拘留中心而被判入獄;根據泰國法律,他們必須先服刑完畢,然後才能被遣返。其中兩人已於上月獲得赦免,目前仍處於移民拘留狀態,等待着最終的處置。

猜頗叻周三向記者表示,“這五人在中國均有逮捕令在身,且不具備難民身份”。他稱,如果中方提出引渡請求,泰國外交部將進行評估,隨後由法院作出裁決。

猜頗叻說:“如果法院裁定他們有罪,他們將根據引渡條約被移交”,並指“如果他們勝訴,那麼後續則取決於是否有其他國家願意接收他們”。

此前,中國駐泰國大使張建衛曾於上月27日在泰國國家安全院會見了新上任的猜頗叻上將。中方新聞稿顯示,張建衛表示,“兩國司法執法領域合作良好,打擊網賭電詐等跨境犯罪成果豐碩。中方願同泰方深化旅遊安全等領域交流合作,進一步增強來泰中國公民安全和良好體驗,為密切兩國人文交往創造條件”。

周三,當被問及這五名男子的下落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未提供具體細節。她說:“中泰兩國在打擊非法移民等跨國犯罪活動方面的合作,符合兩國法律、國際法及國際慣例”。

報導指,泰國雖非《聯合國難民公約》的締約國,但仍受“不推回原則”這一國際法律原則的約束;該原則禁止各國將人員遣返回其生命或自由可能受到威脅的地方。人權觀察組織周三發出警告稱,維吾爾族人在中國面臨“遭受酷刑及其他嚴重虐待的重大風險”,應當允許他們前往安全的第三國。

中國當局被指控自2017年以來拘押了超過100萬名維吾爾族人和其他穆斯林,2022年8月31日發布的聯合國人權辦新疆報告曾表示,在“更普遍地限制和剝奪個人和集體享有的基本權利的情況下,對維吾爾族和其他人進行任意拘留的程度可能構成國際罪行,特別是危害人類罪”。中方堅決否認這些指控,稱其政策促進了經濟發展,並在多數維吾爾族人所在的新疆地區剷除了極端主義。

在由上述兩名獲赦男子撰寫、並經由其法律代理機構和平權利基金會(Peace Rights Foundation)提供給法新社的信件中,他們表示不願返回中國。其中一封信寫道:“如果我們回到中國,我們和我們的父母都難逃死刑”。“維吾爾族人沒有人權,所受待遇甚至不如動物”。信中還寫道:“中國在誹謗我們。我們並非恐怖分子”。

泰國外交部未立即回復法新社通過電郵提出的問題。根據議會會議記錄,泰國外交部的一名官員曾在9月16日向議會委員會透露,中國及另一個西方國家均曾提出要求,希望將五名被拘留的維吾爾族人移交給他們。

和平權利基金會主席坎納維(Kannavee Suebsang)表示,自10月21日這兩名獲赦者被轉入移民拘留設施以來,辯護律師一直無法與他們會面。坎納維社稱,這兩人周三向泰國的一位人權專員表示,他們希望被安置在第三國。坎納維稱:“他們拒絕返回中國,寧可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