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4 HKT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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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表示,將進一步細化方案,並適時進行公眾諮詢。(港台圖片)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認為夾公仔機或其他有獎遊戲等,可能涉及機率及獎品成分,理應受《賭博條例》規管,需申請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而彈珠機店的營運若涉及提供獎品,應領取有獎娛樂遊戲牌照,但政府留意到部分店鋪的經營模式或有未符合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規定之處。當局建議,修訂《賭博條例》及其相關條文,讓牌照處直接根據遊戲性質,向個別裝置發出有獎娛樂遊戲牌照。
文件提到,為加強對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處所的規管,牌照處將會實施一系列措施,包括根據法例施加特別發牌條件,要求所有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持牌人在處所的入口當眼處張貼告示,清楚說明該處所內的裝置已獲發牌,以進一步提高持牌裝置的辨識度。當局亦會考慮配合法例修改而加入其他牌照條件,對持牌裝置作出規定或要求,例如加入有關沉迷成癮的警告。
另外,當局認為「網吧」的功能,已由以往收發電郵及社交互動等,轉向以提供網絡遊戲為主,建議將「網吧」規管原則,由現時的自願遵守提升至強制性,並提出兩個建議方案。第一個方案是將「網吧」直接納入《遊戲機中心條例》的發牌制度規管,即實施法定發牌監管,包括穿著校服者不得進入,以16歲為界線,每間中心只可作為「成人場」或者「兒童場」。另一個方案是訂立類似現時規範電子競技場地的制度,讓「網吧」在符合樓宇、消防和通風等規定下,逐一申請豁免領牌,此方案可規管「網吧」不得提供住宿服務,亦避免對進場人士設年齡限制。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表示,將進一步細化方案,並適時進行公眾諮詢。在考慮所有意見後再決定下一步工作。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下周一會議將就議題討論。
編輯:任順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