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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務處籲合資格個人或團體6月2日或之前申請登記為選民 – RTHK

選舉事務處籲合資格個人或團體6月2日或之前申請登記為選民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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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HKT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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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事務處表示,凡持有身分證明文件,在今年9月25日或之前年滿18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便符合資格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港台圖片)

    選舉事務處表示,凡持有身分證明文件,在今年9月25日或之前年滿18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便符合資格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港台圖片)

選舉事務處提醒合資格的個人或團體,如尚未登記為地方選區、功能界別及或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民或投票人,盡早於法定限期6月2日或之前,提交登記申請,相關登記資料方可被納入今年9月發表的正式選民或投票人登記冊。

選舉事務處表示,凡持有身分證明文件,在今年9月25日或之前年滿18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便符合資格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已登記的選民或投票人無須重新登記,但如果住址或其他登記資料有任何變更,則同樣應於法定限期6月2日或之前,向選舉事務處提交更改資料申請。

發言人表示,合資格人士可透過「智方便」查閱選民登記狀況、提交登記申請或更改資料申請,以及提供或更新流動電話號碼和電郵地址。發言人又提醒,選舉事務處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要求市民提供包括個人銀行資料的住址證明,巿民應提高警惕,以免受騙。

編輯:譚佩貞

選舉事務處籲合資格個人或團體6月2日或之前申請登記為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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