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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發布有關智能眼鏡指引 倡只收集所需資料及避免持續攝錄 – RTHK

私隱公署發布有關智能眼鏡指引 倡只收集所需資料及避免持續攝錄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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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7 HKT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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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戶在使用智能眼鏡時,如涉及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應留意並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相關規定。(私隱專員公署)

    用戶在使用智能眼鏡時,如涉及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應留意並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相關規定。(私隱專員公署)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布有關智能眼鏡的指引,協助公眾了解誤用智能眼鏡可能帶來的個人資料私隱風險,並在使用智能眼鏡時採取良好的行事方式以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智能眼鏡可在他人不易察覺的情況下拍照、錄影或錄音,或會增加過度收集或以隱蔽方式收集個人資料的風險。智能眼鏡所收集的照片、影像、聲音及其他資料,更可能被AI系統分析及處理,從而帶來額外的私隱風險。用戶在使用智能眼鏡時,如涉及收集和使用個人資料,應留意並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相關規定,並時刻以尊重私隱的態度使用有關裝置。

指引說,使用智能眼鏡前仔細閱讀產品及服務供應商的私隱政策,了解產品將如何使用資料、保留多久,以及會否與第三方分享;檢視私隱設定,盡量限制將所收集的資料與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分享;避免在公眾有合理期望享有私隱的地方,例如醫院、診所及更衣室,使用智能眼鏡或啟動攝錄功能;切勿以智能眼鏡作出違法行為,包括非法拍攝私密影像及在受限制地點攝錄;拍攝或錄影目標人士前先通知對方;只收集擬使用目的所需的個人資料,避免過度或持續攝錄,並在無需要時關閉攝錄功能等。

公署亦提出,在網上或向第三方分享由智能眼鏡所攝錄的照片、影片或錄音前,應小心考慮會否構成在未經他人同意下披露他人的個人資料;以及刪除智能眼鏡所收集而不再需要的資料。

編輯:譚佩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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