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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提醒宏福苑業主須於限期前簽署出售單位買賣協議 – RTHK

房屋局提醒宏福苑業主須於限期前簽署出售單位買賣協議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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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提醒大埔宏福苑A至H座八座的業主,如果已於8月31日或之前,交回已填妥及簽署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不論作出哪一個選項,均須於10月15日限期屆滿當日或之前,完成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

如果業主因特殊情況,例如未能釐清宏福苑單位業權或需要較長時間處理遺產承辦,未能及時簽署《買賣協議》,政府會本着情、理、法兼備,並且以情為先的原則,按個別情況酌情考慮適切安排。政府會在限期前通知相關業主。

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已於9月29日正式展開選樓程序,完成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買賣協議》的申請者,已經在法律上確認向政府出售持有的業權,會獲邀選樓。房屋局早前已根據電腦系統隨機抽籤優先次序開始分批發出邀請信,申請者會陸續按照信件上訂明的日期和時間前來選購「特設銷售計劃」推售的單位,預計於11月底完成所有選樓程序。

如果業主因特殊情況尚未簽署出售其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但在「特設銷售計劃」選樓期結束前完成簽署,仍會獲邀選樓。如宏福苑單位業權尚未轉讓予政府,房屋局只會在選樓階段先預留一個「特設銷售計劃」下新單位,待業權完成轉讓,房委會或房協方會與業主簽訂購買新單位的《買賣協議》或《臨時買賣協議》。

房屋局統籌的「解說專隊」正加緊聯絡尚未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的業主。

編輯:譚佩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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